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工作规则
一、职责分工
二、工作要求
三、议事程序
四、审查审批程序
五、管理制度
顾发全:支部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党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分管综合科、图书发行部。
刁伟明:支部委员、调研员,协助顾发全同志处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外协及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分管建造师管理科。
董林玉:支部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负责纪检监察、群团、安全及注册管理工作。分管注册管理科。
王华杰:支部委员、副主任,负责法规、档案、信息及教育考试工作。分管教育考试科;协助顾发全同志分管图书发行部。
张尚杰:支部委员、综合科科长,协助顾发全同志负责综合科。
(一)注册中心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厅里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精心策划,真抓实干,抓出成效,为各市主管部门、全省建设执业师服好务。
(二)注册中心每年年初与分管厅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科部与分管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并提出来年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报分管厅长同意后实施。
(三)注册中心每月下旬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总结本月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科部。
(四)各科部应当遵循“规范服务、方便群众、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努力树立良好形象,创建文明单位。责任人要积极主动,认真落实,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同志之间拾遗补缺,互相帮助,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效能。
(一)重要事项(包括业务工作、各项建设、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和厅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党支部会或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集体做出决定。
(二)考试命题、继续教育方案的确定、考核认定的审核(批)工作,需严格按相关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按规定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上报(批准)。
(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程序:承办人员根据考试报名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填写交费通知单。申报考试人员凭交费通知单到财务开具银行交费通知单,收费后财务人员在交费通知单上加盖收讫专用盖,申报人员将材料及已交费凭证一并交承办人员。承办人员对报名表进行编号,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交科长、分管主任、主任审查。
(二)注册资料审查
注册审查程序:承办人员根据注册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接收登记、初审、交纳注册费用,资料整理并录入中心内部微机管理系统后,报科长、分管主任、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呈厅长审定签发,上报建设部审批、备案。通知图书发行部制作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发放注册证书、印章,注册申报资料归档。
(三)考核认定审核
考核认定审核程序:承办人员根据考核认定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接收登记、初审、交纳费用,资料整理归类汇总、录入微机,提出评审专家名单,经中心主任同意后,会同省人事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合格名单,以人事厅、建设厅的文件联合发文上报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审批,并按建设部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认定测试。
(四)考核认定审批
考核认定审批程序:承办人员根据考核认定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接收登记、初审、交纳费用,资料整理归类汇总、录入微机,提出评审专家名单,经中心主任同意后,会同省人事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合格名单,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组织测试,将测试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部、建设部行政部门备案,以人事厅、建设厅的文件联合发文予以公布。
(一)财务管理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等规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财务纪律。
2、财务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杜绝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财会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一视同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监督中心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票据管理。会计负责收费票据的购买和管理,每年至少清点一次,确保购买发票数量与发放使用、收回发票数量相符。出纳负责从会计处领取收费票据,并负责填写票据或发给各市主管部门、注册材料接收人员进行填写,负责发出票据的催交、收回工作。
4、会计负责按执业师类别,分客观考试、主观考试、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注册、更换印章、证书等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并结合各业务科部工作及时进行统计,及时与业务科部办理的业务数量进行核对,凡收入统计与业务科部办理业务数量不一致时,业务科部配合会计核对查实后负责催交。
各科部负责对办理的业务数量按月统计,注明上报(审批)文号,签字后,月底前报财务。
5、出纳负责年底集中2-3个月与银行对帐,可借人帮助工作,会计协助配合。
(二)印章管理
1、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用印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公章的移交应办理移交手续。
2、中心钢印、中心主任签名章、培训证书专用章可在培训时携带外出,但须专人携带看管,用完后及时交回。其它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也不得携带盖有印章的空白信笺、介绍信等外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中心主任批准。返回后要及时说明其用途,并将印章或剩余空白信笺、介绍信及时交回。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均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账,并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2、购置、增加固定资产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增加。购入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物品)经验收后,方可报销入帐。
(四)车辆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厅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加强中心汽车使用的管理,保证车辆合理使用,满足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用车,提高服务质量。
2、派车和用车管理:综合科在保证中心领导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和协调科部的车辆使用,并实行派车制度;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中心主任批准;每月汽油用量应控制在该车百公里合理耗油量里程之内,月超过用油需说明理由,并报主任审批。
3、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加强车辆保养是保证交通安全、节约用油、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的关键。驾驶员要按规定保养好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车辆维修需经综合科长批准,在正规厂家定点进行,耗费500元以上的修理、换件应有请示报告,并经主任批准。结算时须2人同时到修理厂结算。报销时被修车辆司机需签字认可,未经同意私自修理所发生费用自负。在外地遇特殊情况,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
(五)差旅管理
1、工作人员出差,其住宿标准,所乘交通工具,原则上按照财政厅鲁财行字〔1996〕第7号文件有关规定(以行政级别及技术职别为标准)执行,特殊情况超过标准的,须经中心主任批准方能办理并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借用差旅费,须持中心主任签字的审批单,且借款必须在出差返回后一周之内结清,特殊情况,十天之内结清。
(六)、 网上发布信息管理
各科部按管理权限在注册中心网站上发布信息时,必须经分管主任签有“同意上网发布”等字样后,方可上网发布,各分管主任、各科部科长对本科部发布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六、办文制度
1、凡署名中心的信函、电报等均由综合科受理,其他科室和人员不准拆封。
2、收文必须严格登记编号制度,文件应及时送中心主任阅示,并根据领导批示传阅或送主办人办理。特殊情况、急件,可先由主办人员办理,再传阅。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交综合科登记、批办。文件办理后应及时存档。凡需长期保存的文件、资料,按分类归文书档案、财务档案、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严格入档手续,确保入档材料的成套性和完整性。
3、发文严格按照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处理,公文处理要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安全,办文质量要高,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4、文件、资料的打印、铅印和复印,由中心综合科统一安排,严格打印、复印手续。
七、组织纪律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扬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精神,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推诿、不扯皮,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维护注册中心和省厅形象。
(二)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一切行动听指挥,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不要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三)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严格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打牌或网上游戏、电话聊天等。
(四)中午不得饮酒,若应酬确需无法推辞,各科部主要负责人及各分管主任需向主任报告,其他工作人员需向分管主任报告。
八、廉政纪律
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组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严格做到:
(一)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二)不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九、几点说明
(一)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二)本规则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