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应予受理,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结。不准受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事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熟人与生人、机关与基层、省内与省外一视同仁。
三、坚持廉洁奉公。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收取规定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不参加有碍公务的吃请,中午禁止饮酒。
四、坚持优质高效。努力学习并熟知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相关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回答有关部门或申请人提出的疑问,态度和蔼、准确无误,办理审批事项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零差错率。
五、坚持方便群众。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忱服务。对需要申请人补交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无特殊原因不让申请人递交两次以上材料。
六、坚持遵章守纪。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玩电脑游戏、聊天等);着装整洁大方;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保持办公室环境整齐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