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管理科职责

负责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的注册、执业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起草并贯彻落实注册管理科工作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工作规划、文件等工作;
   2、负责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的注册管理,办理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注册、撤消注册、吊销注册等手续,建立完善注册管理数据库。负责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证书印章的发放管理、收回并破损已废止的执业印章等工作;
   3、负责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的考核认定及测试工作;
   4、负责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的执业行为、信用等级监督管理以及“十佳.百优”评选组织等工作;
   5、负责对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的违法违纪处理意见的申报工作;
   6、负责除建造师之外的各类执业师注册档案的管理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管理科工作人员

刘为公  科长  负责注册管理科全面工作,并具体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所有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87 87087290(传真)

郑瑞华 科员 具体负责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93
孙宗华 科员 具体负责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