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省建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厅管社团:
为切实推进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经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布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开设全省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网上专栏,畅通商业贿赂案件投诉举报方式,明确专项账户,具体安排如下:
一、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工程建设处,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建设厅705房间,邮编:250001,电话:0531-87087015,传真:0531-87946348,电子信箱:gcjsgl@sdjs.gov.cn。
二、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网开设全省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栏(网址:www.sdcm.cn/zhb/),向社会开放,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专项工作动态,为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供交流、学习的信息平台。专栏日常管理工作由厅治贿办负责。
三、即日起,厅治贿办开始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投诉举报,凡涉及全省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情况,均可向厅治贿办来电、来函、来访举报。同时,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网“全省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栏”业已开放网上举报投诉页面,投诉人可直接登录网站提交举报。
四、明确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账户,使用省建设厅廉政专用账户,户名:山东省建设厅纪检组,帐号:1602001909008908853,开户行:省工商银行营业部营业厅。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督促系统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及时上缴商业贿赂不正当收入。主动交待并积极上缴退款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